項目介紹
出入境管理上對高度人才簽證的優待政策內容
作為外國高級人才,被認可進入日本境內,在日居住停留的人員,可以享有以下出入境管理上的優待政策。
一:「高級專門職務 1 號」的情況下
(1)允許多種在留活動
一般來說,外國人只能從事被認可的一種在留資格所許可的在留活動, 然而外國高級人才,比如,和大學的研究活動一起從事經營相關業務的活動等,可以進行跨越了多種在留資格所允許的活動。
(2)給與「5年」的在日居住停留期限
對于外國高級人才,一律給與「5年」,法律上最長的合法居留期限。
(3)放寬與在留經歷有關的永久居留許可要求
為了獲取在日永久居留許可,原則上必須連續 10 年以上在日合法居留, 但是作為外國高級人才連續 3 年在日從事相關事業活動的情況,或是對于在外國高級人才中屬于特別高端人才(積分 80 點以上的人員),只要連續 從事相關事業活動 1 年的情況下,就可以成為永久居留許可的對象。
(4)配偶者的就業
持有配偶者的在留資格的在日居留的外國人,在從事相當于「教育」,「技 術?人文知識?國際業務」等在留資格所許可的事業活動的情況下,必須 滿足學歷,職業經歷等一定的要求,并取得這方面的在留資格許可。但是 作為外國高級人才的配偶者,即便在學歷,職業經歷等條件未能滿足的情 況下,也可以從事這方面的在留資格許可的事業活動。
(5)在一定條件下允許偕同父母
現行制度規定,持有以就業為目的的在留資格在日居留的外國人,其偕同父母在日居留是不被接受許可的。
但是關于以下:
① 外國高級人才或其配偶者的 7 歲以下的孩子(包括養子在內。)在養育期間
② 外國高級人才的配偶者正在懷孕中,或是外國高級人才本人正在懷孕中,需要幫助照顧的情況下
在滿足一定條件下,外國高級人才或是其配偶者的父母(包括養父母在內。)的入境,在日居留可以被許可。
(6)在一定條件下允許偕同家務傭人
外國人的家務傭人的雇傭,只針對持有「經營?管理」,「法律?財會業 務」等在留資格在日居留的一部分外國人可以被許可,而對于外國高級人 才,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,外國高級人才的家務傭人的偕同可以被許可。
(7)入境,在留手續的優先處理
對于外國高級人才的入境,在留審查,優先盡早處理。
① 對于入境前審查的申請,從受理申請開始 10 天之內處理完為目標
② 對于在留審查的申請,從受理申請開始 5 天之內處理完為目標
二:「高級專門職務2號」的情況下
(1)除了「高級專門職務 1 號」被許可的事業活動之外,還可以與該活動一 起從事就業在留資格所許可的幾乎全部的事業活動。
(2)在日居留期限「無限期」。
(3)可以享有上述(3)~(6)的優待政策。
日本高度人才簽證介紹

一:高度人才簽證按活動內容分為三種
1.高度學術研究活動「高度専門職1號(イ)」
適合從事科學、醫療等科研領域研究及教學者使用
2.高度專門.技術活動「高度専門職1號(ロ)」
適合應聘與日本企業的工作人員使用,像業務員、硬件工程師、軟體設計師...等
3.高度經營.管理活動「高度専門職1號(ハ)」
適合來日本開公司創業的人員

二:高度人才Point制評分制度
point分數主要是根據申請人學歷、職歷、年收、年齡及附加項目相應分數疊加計算出來的。達到70分標準就可以申請高度人才簽證了。
我們以《日本高度經營管理人才評分》舉例說明
學歷
●經營管理類MBA,MOT /25分
●博士或碩士/20分
●本科或同等水平以上的教育(不含博士碩士)/10分
●不同專業的2個以上的博士或碩士/5分
工作經歷
國內法人、股東或CEO
●10年或10年以上/25分
●7至10年/20分
●5到7年/15分
●3到5年/10分
年收入
●3000萬日元以上/50分
●2500至3000萬日元/40分
●2000到2500萬日元/30分
●1500到2000萬日元/20分
●1000到1500萬日元/10分
特別加分
●日本公司法人代表/10分
●日本公司股東/5分
●日本的大學或研究生院畢業/10分
●在日本有1億日元以上的貿易類投資/5分
●外國大學的日語專業畢業或日語能力考試一級合格/15分
●日語能力考試二級合格/10分
●以下的九所中國內地大學的本科或以上學歷/10分
(北大,清華,北京師范大學,復旦大學,上海交通大學,浙江大學,武漢大學,中國科學技術大學,南京大學)
注:以上各項相加達到70分可以申請高度經營管理簽證。3年有資格申請永駐以上各項相加達到80分可以申請高度經營管理簽證。1年有資格申請永駐
















